一、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設籍於屏東縣境内,值得栽培的原住民學生
2.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3.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
4.奮發向上(學生在各方面傑出表現事實,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上詳細填寫)
5.本會獎助學金受獎學生須自製感謝卡給贊助單位,感謝卡內容須用心填
寫,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各單位提報學生名額:1至5名學生(國小至大學),皆須符合申請條件。
7.申請之大學生需簽立返娜服務切結書(附件二)
8.錄取之大學/專生,需參與本會返鄉服務志工活動
9.113學年度獎助學金金額分別為:
國小生:3000/人
國中生:5000/人
高中生:10000/人
大專生:20000/人
(二)隨表附件
1.申請表附件一上務必附上照片(近期臉部清晰生活照即可)
2.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113學年度上學期學費繳納證明
3.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未符合此項規定將取消資格)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居畢業生則提供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
(三)惠請貴單位承辦老師或申請單位推薦人員協助完成
(四)收件期限:114年02月03日
(五)頒贈時間地點:另行文告知
三、推薦單位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學生或單位承辦人員將申請資料備齊後再寄回本會
(二)申請資料逾期者或資料繳交不齊者不予受理(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善心單位捐助規定,在學校有欠學費或營養午餐費之學生,若獲得此獎助學金審核
通過,獎助學金須優先繳付對學校的欠費,剩餘款才讓家長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