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

主旨:檢送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 申請表件1份,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 (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 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 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 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四、 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 不得申請。

五、 受理期間: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4月7日(星期二) 受理申請,請依要點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含所得證明及戶 籍證明影本)並造具學生名冊。

六、 學校端經初審後務必檢附紙本函文及學生紙本正本申請案 件至遲於115年4月22日(星期三)前函送本局複審,逾期不 予受理,另請勿將電子文及紙本正本申請件分開寄送以免 文件遺失。

七、 貴校如有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敬請一併轉達 周知。

八、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 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本局教育文化 科李小姐。

九、詳細內容請查閱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