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菜單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台幣3萬562元以下) 二、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初審申請文件後,再送至本局複審。
備註:詳細內容如附件,申請者請將資料繳交至方城50209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