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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

一、申請資格 : 

1.性別不限

2.戶籍

3.台北市全區

4.年齡不限

5.身分不限

二、申請獎勵 :

1.個人獎勵(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級數。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2.族語家庭獎勵(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同戶籍家庭成員達2名(含)以上通過同場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不限通過級數),其中通過成員至少1名年齡須達18歲以上。個別家庭成員通過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申請期限:

1.申請期限採網路申請,申請人(族語家庭獎勵由一人代表申請)於族語認證成績公告後同年3月20日起至7月31日止,上網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文件有欠缺者,通知限期補正。申請資料經審核不符規定或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3.申請人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證明文件,以詐欺或其他不當方法取得獎勵,或已通過較高級數,其後以考取較低級數申請本案獎勵者,不予獎勵;已予獎勵者,應追繳其受領金額,且2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之獎勵。

四、詳細內文請查閱公文 : 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BE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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