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動】教育部-「110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
教育部-「110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
一、計畫目標 (一)、提供原青學生至政府部門及非政府部門職場體驗,增加就業服務管道,透過「做中學,學中做」過程習得實務經驗,並驗證理論,發揮最佳綜效,探索未來職涯發展方向, 深化社會責任 。 (二)、提供政府部門及非政府部門所需原青專業 人才,運用原青人力協助部落或社區各項產業創新發展,發揮所學專長,激勵留任返鄉服務培育優秀原住民族 人才 。
二、計畫對象 年齡35歲以下(計算至 110 年 7 月 1 日前足歲者 ),具原住民身分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 含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單科型高中 、專科 五年制、二年制 、大學校院 含四技二技 或 研究所之本國籍在學學生 ,並以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為限:
(一)高級中學就讀高中二年級或 高職二 年級以上學生。
(二)專科:就讀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學生、就讀二年制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
(三)大學校院:就讀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就讀四技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就讀二技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
(四)研究所:就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五)前開各項資格者,均未含休學、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在職進修、學分班、延畢或參加本計畫2次之學生。
三、工讀生名額:110年預計提供600名工讀生名額。
四、報名面試
(一)承辦單位應於本會公告職缺後受理學生報名,工讀學生申請報名期限至110 年 4 月 15 日止 以郵戳為憑 。
(二)工讀學生依限檢 送「 報名表 」 附件 5 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佐證文件 及「 切結書 」 附件 6 向欲申請體驗職缺之轄區承辦單位報名。
(三)工讀學生如為 工讀生用人單位 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 二親等內血親 、姻親等關係, 或於本計畫開始前即已任職於 工讀生用人單位 者 ,均應予迴避不得申請該 工讀生用人單位職缺。
(四)為利 工讀 學生返回 部落學習 語言及 傳承 文化, 如工讀學生選填之 工讀生用人單位 工讀地點 位於其戶籍地, 且與專長相關 得優先錄取 另 具有「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在新 臺幣 70 萬元以下或 曾辦理就學貸款者 、「身心障礙者」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身分者 亦 得優先錄取 並 請於報名時檢送相關證明文件 。
(五)承辦單位應組成 面試審查小組 ,依據 「表達能力」、「文化 認同 」、「專長經驗 」 、「戶籍地區」 及「特殊身分」 如經濟弱勢、特殊境遇家庭等 等相關項目評分審查 並填復「 面試審查表 」 附件 7 。 面試 審查委員應至少 1名 由 本會原住民族就業服務 辦公室派員擔任 。
(六)承辦單位 於 完成面試作業 後 列出正取與備取排序,並 於 110 年 5 月 1 日前函送「 工讀清冊 」 附件 8 至本會備查。
五、錄取公告:本會於 110 年 6 月 1 日 前 公告錄取工讀學生名單。
六、分發報到:承辦單位通知面試 正取 工讀學生應於 110 年 7 月 1 日 至 工讀生用人單位報到。
●詳細說明,請詳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