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外獎學金】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1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111/03/18截止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二、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1年2月14日至3月18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1年4月1日前函送本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項:詳細內容請看附件,且將繳交文件資料備齊送至原資中心,收件截止為3月18日(五)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