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學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111/03/08截止
一、主旨:
本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 學生獎學金」,自111年2月16日起至111年3月16日止受理 申請,請轉知貴屬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含大專院 校),請查照。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0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三)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四)戶口名簿影本。
(五)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方式:請將相關申請文件繳至原資中心,收件截止為3月8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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