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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學金】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113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114/1/27截止

一、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設籍於屏東縣境内,值得栽培的原住民學生

2.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3.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

4.奮發向上(學生在各方面傑出表現事實,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上詳細填寫)

5.本會獎助學金受獎學生須自製感謝卡給贊助單位,感謝卡內容須用心填

寫,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各單位提報學生名額:1至5名學生(國小至大學),皆須符合申請條件。

7.申請之大學生需簽立返娜服務切結書(附件二)

8.錄取之大學/專生,需參與本會返鄉服務志工活動

9.113學年度獎助學金金額分別為:

國小生:3000/人

國中生:5000/人

高中生:10000/人

大專生:20000/人

(二)隨表附件

1.申請表附件一上務必附上照片(近期臉部清晰生活照即可)

2.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113學年度上學期學費繳納證明

3.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未符合此項規定將取消資格)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居畢業生則提供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

(三)惠請貴單位承辦老師或申請單位推薦人員協助完成

(四)收件期限:114年02月03日

(五)頒贈時間地點:另行文告知

三、推薦單位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學生或單位承辦人員將申請資料備齊後再寄回本會

(二)申請資料逾期者或資料繳交不齊者不予受理(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善心單位捐助規定,在學校有欠學費或營養午餐費之學生,若獲得此獎助學金審核

通過,獎助學金須優先繳付對學校的欠費,剩餘款才讓家長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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