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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114/10/1截止

一、資格說明:

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 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

114年9月8日至10月1日止。

(二)申請方式:

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 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

清寒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新臺幣一萬元。優秀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新臺幣一萬元。

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
n=11010&s=1077352
)。

三、

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 或計畫重複申請。

四、

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下載(https://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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